【印联传媒网讯】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传统出版单位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支持出版企业尤其是出版传媒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支持传统出版单位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建设若干家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出版传媒集团。
“互联网+出版”是重头戏
《指导意见》支持传统出版单位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支持出版企业尤其是出版传媒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在网络出版以及对外专项出版领域,探索实行管理股试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融合项目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出版企业上市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出版资源有效对接。
就政策而言,意见强调,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加大国家出版基金对涉及出版融合发展的出版项目支持力度。”
“按需印刷”“数字印刷”助力出版融合
《指导意见》中指出,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是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加强出版内容、产品、用户数据库建设,提高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运用能力。充分利用新一代网络的技术优势,加快发展移动阅读、在线教育、知识服务、按需印刷、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加强出版大数据分析、结构化加工制作、资源知识化管理、数字版权保护、数字印刷、发布服务以及产品优化工具、跨终端呈现工具等关键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实践,着力解决出版融合发展面临的技术短板。建立和完善用户需求、生产需求、技术需求有机衔接的生产技术体系,不断以新技术引领出版融合发展,驱动转型升级。有计划地组织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标准化成果推广机制,加快国际标准关联标识符(ISLI)、中国出版物在线信息交换(CNONIX)等标准的推广和应用。
责任编辑:魏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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