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快印资讯

福建省VOCs排污费开征

时间:2016-10-17 18:17:57来源:互联网
  【印联传媒资讯】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近日联合印发《福建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正式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成为全国第15个出台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政策的省份。福建省VOCs征收范围包括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商品目目录册销售系统
本站声明:本网站除标注来源【印联传媒】之外,其余文字图片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编辑部联系电话:0755-8268 2722。
智慧云码
关注印联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