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实施。“费改税”各省思路也有不同。9现省环保税税额标准出炉,税费普遍遵循一个原则——要么平移,要么上浮。
广东: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相比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有所上浮。
福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中,五项重金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每污染当量1.5元,其他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基本遵循“税费平移”。
浙江: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四类重金属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基本遵循“税费平移”。
江苏: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征收标准分别是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基本遵循“税费平移”。
贵州: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4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为贵州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两倍。
四川: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3.9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2.8元。
江西: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遵循“税费平移”,且为最低税收标准。
山东: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6元,其他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1.2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1.4元。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水污染物的,其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总磷、氨氮、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具体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元;排放其他应税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海南: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4元,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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