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我国《刑法》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疾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北京昌平的一家印刷厂,为了逃避检查,白天休息,夜间开工,每到晚上就偷偷排放制版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极大污染。
当昌平分局治安支队、环食药旅中队的民警进入这间工厂后,员工声称在停产中,但印刷机却是热的。民警还发现屋里有大量装着蓝色液体的塑料桶,一名姓谢的制版师傅声称工厂停产一个多月了,并不存在排放污水的情况。
不过,细心的民警发现,制版房地面湿迹未干。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厂方不得不承认了违法排污的事实。目前,谢某等二人因涉嫌污染环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本站声明:本网站除标注来源【印联传媒】之外,其余文字图片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删除!编辑部联系电话:0755-8268 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