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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发小广告的 警察叔叔盯上你了!

时间:2018-07-03 11:35:35编辑:meou来源:互联网

印联传媒资讯】近日,天津市交管部门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重点对行人、非机动车,路口静态通行秩序进行集中治理。日前,西青交警支队对路口静态通行秩序开展专项行动,对乱发小广告行为“亮剑”。



在路口等红灯时,绝大多数司机都有被人硬塞小广告的经历,还有车主遇到过小广告卡进了车窗玻璃缝隙中,不得已去4S店才将其取出的事情。还有时,信号灯已转绿,发小广告人仍在车流中穿梭,大家纷纷避让,存有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现象,近日交管部门开展维护交通秩序的路面净化专项行动,清除“交通牛皮癣”,并首次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法律条款,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路口查获一名发卡片女子,现场缴获广告小卡片150张。该女子姓陈,她交代,平时她在附近菜市场卖鱼,当天,一个老乡临时有事,让她过来帮发一盒小卡片,发完之后给30元报酬,这也是她第一次上路发小卡片。鉴于陈某系初次违法、且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交管部门对她处以治安警告的处罚。 


46岁的查某在机动车停在路口等红灯时,大量散发代开发票的广告卡片。虽然不少机动车车主坐在车内向查某摆手表示拒绝,但她仍迅速地将广告卡片插入车窗玻璃中。交警九大队民警见状,当场将查某拦下,现场缴获尚未发放的广告卡片920余张。经核实,这已不是查某第一次与交警打交道了。查某同样因在软件大道路口向机动车散发卡片被南京交警八大队现场查获,被处以治安警告。没想到四天后,她又转移“阵地”企图躲避警方查处,结果刚到江北的第一天被又警方查到了。 


考虑到查某已不是第一次在路口发小广告,交管部门对其多次散发广告卡片、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不少车主对于路口散发小广告的人深恶痛绝,也多次打12345向交管部门反映,但是,以往交管部门只能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4条第三款,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停留,可处以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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