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6月22日,广东省江门市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7批130号信访投诉案件,反映内容为“江海区礼乐街道新民橙围工业区8号的江门市教育印刷有限公司,地处居民区,生产时产生大量有毒废气以及机器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经查,投诉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位于礼乐街道新民橙围工业区8号,主要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生产。前身为江门市教育印刷厂,为江门市教育局属下企业单位,2015年企业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江门市教育印刷厂有限公司”。
目前该公司承接江门市学生学期考试试卷印刷和教科书刊印刷,每年生产旺季集中为1-2月和6-8月,生产期间印刷工序和胶订工序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和机械噪音。
当天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没有办理相关的环保验收手续。现场印刷工序和胶订工序已配套一套废气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烟囱向外排放。
此外,该公司印刷和装订设备运转期间产生一定的噪音影响,根据该公司今年5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检测报告显示,监测期间其外排废气及该厂各边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江海区环保局已对教育印刷厂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2018年6月27日,江海区环保局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目前,该案已办结,下一步,江海区相关部门将继续密切跟进本案件处理情况,严格监督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要求,及时开展后督查,发现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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