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12月2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税委会〔2018〕65号),宣布从2019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与2018年相比,2019年有关印刷设备器材的进口关税调整还是比较大的,也比较复杂,这主要是因为此次调整的产品分散在三个表单中,分别为《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以及《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
几份表单的部分产品名称可能会有所重复和叠加,为了方便解读,下面将分几个部分,对此次有关印刷设备器材的进口关税调整进行具体分析。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中印刷相关产品税率的调整
本次税则中共包含了上百款产品,其中,涉及到印刷业相关的调整主要包括印刷版材、印前设备、数字印刷设备,以及印刷零配件和辅助设备等产品,并且这些产品的关税再次下调。
1、印刷版材类产品关税再降2.5个百分点,实现零关税
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激光照排片(任何一边超过255mm) ,用纸、纸板及纺织物以外任何材料制成”、“PS版(预涂感光版) (任何一边超过255mm) ,用纸、纸板及纺织物以外任何材料制成”、“CTP版”、“柔性印刷版”等印刷版材类产品实施的最惠国税率均为2.5%(2018年7月1日从5.0%下降到2.5%)。但在2019年7月1日以后,这些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将再下降2.5个百分点,实现零关税。
2、印前设备类产品关税普遍下降2.3或1.8个百分点,实现零关税
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铸字机”、“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其他制版机器、器具及设备”、“其他铸字、制版用机器、器具及设备”等印前设备类产品实施的最惠国税率均为2.3%(2018年7月1日从4.5%下降到2.3%)。但在2019年7月1日以后,这些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将再下降2.3个百分点,实现零关税。
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活字、印刷用版、片及其他部件”、“铸字、排字、制版机器的零件”等印前设备类产品实施的最惠国税率均为1.8%(2018年7月1日从3.5%下降到1.8%)。但在2019年7月1日以后,这些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将再下降1.8个百分点,实现零关税。
3、数字印刷设备类产品关税普遍下降超过1个百分点
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可以网络连接的喷墨印刷机”、“可以网络连接的静电照相印刷机(激光印刷机)”、“可以网络连接的其他数字印刷设备” 等数字印刷设备类产品实施的最惠国税率均为4.0%(2018年7月1日从5.3%下降到4.0%),但在2019年7月1日以后,这些产品的关税将再下降1.3个百分点,到2.7%。
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其他独立的喷墨印刷机”、“其他独立的静电照相印刷机(激光印刷机)”、“其他独立的数字印刷设备” 等数字印刷设备类产品实施的最惠国税率均为5.0%(2018年7月1日从6.0%下降到5.0%),但在2019年7月1日以后,这些产品的关税将再下降1个百分点,到4.0%。
4、印刷设备零配件及辅助设备的关税普遍下调1-2个百分点
除了印刷版材类产品、印前设备类产品、数字印刷类产品的进口税率下降以外,一些传统和数字印刷设备的零配件、辅助设备等,也进行了调整。
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卷筒料给料机”、“其他传统印刷机用辅助机器”、“数字印刷设备用辅助机器”等产品实施的最惠国税率均为6.0%(2018年7月1日从8.0%下降到6.0%),但在2019年7月1日以后,这些产品的关税将再下降2个百分点,到4.0%。
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传统印刷机用零件及附件”、“热敏打印头”、“数字印刷设备的其他零件” 等产品实施的最惠国税率均为3.0%(2018年7月1日从4.0%下降到3.0%),但在2019年7月1日以后,这些产品的关税将再下降1个百分点,到2.0%。
此外,还有一些与印刷有关的产品,如油墨、照相制版材料、打印机、印刷电子等,所实施的最惠国税率都进行了不同程度上的调整,全部呈下降趋势。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印刷相关产品税率的调整
根据最新发布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显示,与印刷相关的部分产品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最惠国税率出现了较大范围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最惠国税率和暂定税率没有变化。
以下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和暂定税率没有变化。
“四色平张纸胶印机,对开单张纸单面印刷速度≥17000张/小时;对开单张纸双面印刷速度≥13000张/小时;全张或超全张单张纸单面印刷速度≥13000张/小时”
“五色及以上平张纸胶印机,对开单张纸单面印刷速度≥17000张/小时;对开单张纸双面印刷速度≥13000张/小时;全张或超全张单张纸单面印刷速度≥13000张/小时”
“苯胺印刷机(柔性版印刷机),线速度≥350米/分钟,幅宽≥800毫米”
“具有烫印或全息或丝网印刷功能单元的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线速度≥160米/分钟,250毫米≤幅宽<800毫米”
“纺织用圆网印花机”
“纺织用平网印花机”
2. 最惠国税率和暂定税率有调整
在2019版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税率表中,有的产品最惠国关税在2019年下半年将实现零关税,如“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用零件”;有的产品最惠国税率下降,但暂定税率无变化,如“凹版印刷机,印刷速度≥350米/分钟”、 “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包括墨色控制装置、墨量调节装置、墨斗体等组成部分)”、 “静电感光式多功能机”;有的产品最惠国税率和暂定税率均下降,如“卷筒料自动给料机,给料线速度≥12米/秒”。
(1)最惠国关税降至零
在2018版的税率表中,“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用零件”最惠国税率分别为3.5%和1.8%,2018年暂定税率为1%;而在最新发布的2019版中,该产品的最惠国税率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1.8%,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0,暂定税率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1.0%。也就是说,在2019年7月1日之后,“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用零件”的关税为零。
(2)最惠国税率下降,但暂定税率无变化
在2018版的税率表中,“凹版印刷机,印刷速度≥350米/分钟” 最惠国税率为18%,2018年暂定税率为9.0%;而在最新发布的2019版中,该产品的最惠国税率为10%,暂定税率为9.0%。
在2018版的税率表中,“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包括墨色控制装置、墨量调节装置、墨斗体等组成部分)”最惠国税率分别为4.0%(2018年7月1日前)和3.0%(2018年7月1日后),2018年暂定税率为1.0%;而在最新发布的2019版中,该产品的最惠国税率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3.0%,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019年暂定税率为1.0%。
在2018版的税率表中,“静电感光式多功能机” 最惠国税率分别为6.7%(2018年7月1日前)和5.0%(2018年7月1日后),2018年暂定税率为3.0%;而在最新发布的2019版中,该产品的最惠国税率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5.0%,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3.3%,暂定税率2019年为3.0%。
(3)最惠国税率和暂定税率均下降
在2018版的税率表中,“卷筒料自动给料机,给料线速度≥12米/秒”最惠国税率分别为8.0%(2018年7月1日前)和6.0%(2018年7月1日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暂定税率为4.0%;而在最新发布的2019版中,该产品的最惠国税率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6.0%,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4.0%,暂定税率为4.0%。
类目合并,使得最惠国关税下降
在2019版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有一些产品名称并入到《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中,不再适用暂定税率。同时,这些产品实际的最惠国关税也有所下降,如“凹版式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 “传统印刷机用零件及附件(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除外)” “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的喷墨印刷机”、“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的静电照相印刷设备(激光印刷机)”、“压电式喷墨头”、“其他传统印刷机用辅助机器”等。
(1)2019版税率表中,“凹版式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不再单列,统一为“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不再适用暂定税率。统一后,原“凹版式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在2019年7月1日前的最惠国税率为2.3%,在2019年7月1日以后将实现零关税。
(2)在2019版税率表中,“传统印刷机用零件及附件(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除外)”不再单列,统一为“传统印刷机用零件及附件”,不再适用暂定税率。统一后,原“传统印刷机用零件及附件(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除外)”在2019年7月1日前的最惠国税率降至3.0%,在2019年7月1日后的最惠国税率降至2.0%。
(3)在2019版税率表中,“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的喷墨印刷机”、“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的静电照相印刷设备(激光印刷机)” 不再单列,分别并入“可以网络连接的喷墨印刷机”和“可以网络连接的静电照相印刷设备(激光印刷机)”,且不再适用暂定税率。统一后,原“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的喷墨印刷机”、原“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的静电照相印刷设备(激光印刷机)”在2019年7月1日前的最惠国税率均为4.0%,在2019年7月1日后的最惠国税率均为2.7%。
(4)在2019版税率表中,“压电式喷墨头” 不再单列,并入“数字印刷设备的其他零件”中,且不再适用暂定税率。并入后,原“压电式喷墨头”在2019年7月1日前的最惠国税率为3.0%,在2019年7月1日之后的最惠国税率为2.0%。
(5)在2019版税率表中,“其他传统印刷机用辅助机器”不再适用暂定税率。“其他传统印刷机用辅助机器”在2019年7月1日前的最惠国税率为6.0%,在2019年7月1日之后的最惠国税率为4.0%。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类目的合并,使得以上产品不再适用于暂定关税,但最惠国关税大面积下降。
新增: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
此外,文件还指出,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除此前已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协定税率降税方案继续实施外,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国家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自《协议》实施之日起,除内地在有关国际协议中作出特殊承诺的产品外,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的产品全面实施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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