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网讯】中商联发布的报告指出,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
统计显示,去年1至10月,网上实物商品零售额24454亿元,增长3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0%,而同时期实体店零售额增长只有8.6%。
不过,互联网也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报告指出,首先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其次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92.3%。
印联责编: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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