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资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近日,环保部批准并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化用纸》、《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包装制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这些标准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环境标准是对有关技术要求所做的统一规定,在我国环保工作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有利于保护人群健康,防治环境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同时,推动行业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文化用纸(HJ 410-201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HJ 209-201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燃气灶具(HJ 311-201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HJ 424-2017)。
以上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复印纸》(HJ/T 410-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HJ/T 209-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HJ/T 311-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HJ/T 424-2008)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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