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联传媒网讯】刚过去的2013年被业内人士总结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尤其在移动支付领域,“元年”刚过,便再度硝烟弥漫。2014年1月7日,新浪与支付宝宣布全面打通微博与支付宝账号,联手推出微博支付。
这意味着,微博平台上的在线交易和线下商家的日常消费均可用微博客户端直接付款。而2013年8月,腾讯微信才推出微信支付功能。新浪和阿里巴巴的这次合作,将矛头直指腾讯微信。
作为一家位于杭州的专注电商业务的研究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通过梳理过去一年电商领域的热点事件后,他们发现,无论是掀起热潮的P2P网贷,还是“余额宝”等理财产品;无论是“赏月险”、“脱光险”等各种创新保险产品,还是犹如过山车一样的比特币,这些热点事件都无法绕开互联网金融这个话题。
移动支付战一触即发
“微信支付不是一个纯粹的支付工具,它是整合微信整体开放能力的一整套商业解决方案。”1月11日,腾讯公关部宋婷婷书面回复《中国经济周刊》称,她同时强调:目前腾讯没有授权外部代理商来处理商户接入微信支付事宜。而对于外界流传的费率政策,她表示具体费率将视情况而定,并不做过多评论。
据腾讯(0700.HK)2013年第三季度财报披露,国内外合并的月微信活跃账户数达到2.719 亿。而腾讯庞大的用户基础和产品黏性,如今正面临着新浪与支付宝推出微博支付的挑战。
腾讯方面表示,微信支付现在的重心放在拓宽支付和使用场景上,包括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比起其他任何讨论,我们更关心微信支付是否能给大家创造一个移动支付新生态。”宋婷婷说道。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钱海利指出,目前我国移动支付模式大致分为远程移动支付客户端如微信支付、支付宝钱包;手机刷卡器支付如拉卡拉;传统短信支付如手机钱包、银信通;移动近场支付如NFC支付等。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11月20日公布的《中国网络支付安全白皮书》预计,未来3~5年内网络支付交易规模至少还有6倍的增长,总量将超过20万亿元。
面对两“微”支付抢夺用户大战,财经评论员叶檀对《中国经济周刊》评论说,两者比较来说,客户群黏着度大的一方更占优势。但对于移动支付本身,她更关心支付通道的流畅性,以及商户之前的清算系统如何链接等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微信支付的出现,使支付加入了社交化属性,本次阿里与新浪的携手也预示着社交化移动支付时代将很快到来。
他也提醒称,微信支付的用户面临诸多安全问题,比如:移动设备丢失、手机APP软件盗取用户隐私致使用户账户被盗等等。“其安全保障所涉及的环节众多,”他建议说,“这需要与第三方支付企业、运营商、银行、支付场景开发者等群体共同达成统一标准,建立移动支付安全防火墙,以确保用户的交易安全。”
互联网金融弥补传统金融业不足
尽管如此火热,但什么是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依然广存争议。“理论上,任何涉及到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可以定义为互联网金融,包括但不限于P2P网贷、网络支付、金融产品网销、银行电商、虚拟货币、电商金融等模式。”曹磊对《中国经济周刊》解释称。
而财经评论员叶檀则认为,互联网金融说到底,就是一个工具,“我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起一个集资的功能,不论是基金理财也好,还是货币融资,主要是通过互联网这个工具来做到,而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是因为采取的工具不同,比如以前是信用卡,现在是手机支付。”
除在使用工具上的区别外,叶檀也认为两者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具有共性——“金融本质是给金融风险、金融收益进行定价,不管用什么工具,只要能做到准确定价,它都具备一定的市场。”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朱宁认为,去年一年互联网金融受热捧的主要原因是国内现有的金融体系的媒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他分析指出:“首先,目前我们国内的间接融资规模(银行贷款)太大,金融改革和金融体系的监管都相对滞后;其次,金融领域是广大实体经济和产业资本眼中的蓝海,一旦有机会就可吸引大量资本的涌入;再者,民营和实体资本在面临融资难的情况下, 希望能够自主经营金融行业, 为自己融资。”
曹磊则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促进了传统银行业的转型,弥补了传统银行在资金处理效率、信息流整合等方面的不足;为保险、基金、理财产品等提供了销售、推广的新渠道;促使电子商务行业,与传统金融业充分融合,探索新的服务模式与盈利模式。
此外,他还认为,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而言,不仅更便捷地拓宽融资渠道,还大大降低了融资门槛,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而对广大网民而言,将更好地借助电商平台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息消费,这有利于扩大内需,从而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的整体转型升级。
尚缺乏整体监管体系
虽然有人说,互联网金融颠覆传统金融只存在法律障碍,但朱宁认为:互联网金融会高速发展,但仍然很难达到和传统银行分庭抗礼的局面。
据朱宁的观察,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有三个特点:“一是利用平台优势,汇集信息和资源;二是准入门槛低, 监管相对宽松, 创新空间大;三是加强金融‘民主化’,为无法享受金融行业服务的人群提供金融服务,填补了现有金融体系的空缺。”
曹磊认为,现阶段发展互联网金融主要还需要行业自律。因为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是一个新领域,且大量的金融创新在不断涌现,国家很难从现有的模式中做出适宜的规范。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监测显示,目前国内尚无完全针对互联网金融整体监管的法律法规。
但在互联网金融细分领域,有诸如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机构颁发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公告》、《中国银监会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等等法律法规。
“未来的监管不确定性成为这个行业的最大风险,”朱宁谈道,“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刚刚兴起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甚至在一些领域呈现野蛮发展状态。但随着监管成本的增加和风险管理的加强,这样的局势必然会出现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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